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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干事创业的物质利益动力

2016-02-22 08:42:00 字号: | | 【 打印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在《改革内参》上撰文认为,在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动力中,不能缺少物质利益
  对公务员和干部不是不要讲物质利益,恰恰相反,它在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动力源里是不可或缺的。马克思早就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
  当然,作为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物质动力源,不是一种偏狭的拜物教,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追逐金钱利润、追求升官发财,而是有着丰富的内涵。
  首先,讲干事创业的物质动力源,就是要求干部苦干实干,拿出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政绩成效。公务员和干部为什么勤政务实、干事创业?还不是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嘛!如果离开这样的物质成果、实绩业绩,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就难有意义。
  其次,对于勤政务实、干事创业而成就斐然的公务员和干部,应该给予适当优厚的物质待遇,给予一定的物质褒奖激励,否则,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也就感受不到任何自豪光荣。
  由此可见,改造物质世界的成就,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公务员和干部获得与自身才能、地位相合适的物质待遇,以及因政绩明显得到职务拔擢和物质激励等等,都会构成推动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物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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