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法治知识要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您关注:日前,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今年1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围绕意见的有关问题,司法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有何要求?
答: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
意见主要提出5方面内容。一是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二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三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四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五是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问:为什么强调学习党内法规?
答:“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问:意见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答:一是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意见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基本制度,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意见强调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要求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建设网络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拓宽学法渠道和学法形式。意见实施过程中,将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多更好地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更有效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三是加强法治培训。意见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必修课,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加大各类在职业务培训中法治内容比重;在组织调训中增加设置法治类课程,明确法治类课程的最低课时要求。
问:如何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
答: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并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意见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培训院校落实宪法法律必修课,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门要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把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司法行政部门要具体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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