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昆明海关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昆明海关关于2017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讯:国家公务员局已通过相关网站公布了昆明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昆明海关面试时间初定于2月下旬(准确时间以通知为准)。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调剂审核通过的人员待确认后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寄送材料),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
1.发送电子邮件到kmc_kaolu@sina.com或传真到0871-63016057进行确认;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昆明海关所属××海关××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名(声明、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于2月6日17时前通过传真方式通知昆明海关,传真号码:0871-63016057,同时将原件通过快件方式寄送至昆明海关人事教育处。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将以下材料以邮政EMS方式寄至我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昆明海关人事教育处干部科;邮编:650051)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如下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好:
1.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内容要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暂替代,待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推荐表即可;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报考职位限生源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相关证明材料);
5.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就业报到证(派遣证、登记证)复印件;待业证明(格式见附件2)。
6.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二)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见 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报考职位限云南户籍的考生还应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6.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5.请考生关注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昆明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71-63016026 63016641 63016459
传真电话:0871-63016057
互联网联系邮箱:kmc_kaolu@sina.com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昆明海关人事教育处干部科;邮编:650051。
昆明海关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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