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西宁海关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西宁海关关于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已公布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月17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xnhg_rj@customs.gov.cn,并同时传真至0971-8866370。
2.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西宁海关海关业务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和传真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1月17日24时前传真至0971-8866370。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1月2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收件人:人事政工处;邮编:810007)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我关招录职位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应提供如下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 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 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报名网站生成,应贴好照片,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 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注明培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按照我关要求时限补盖公章;
6.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7. 报考职位相关材料,如所发表学术文章复印件等;
8. 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七寸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 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延缓派遣的证明(学校或者相关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10.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1.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生成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签名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5.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 0971-8866359(电话)
0971-886637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西宁海关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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