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广西地震局面试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2017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室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901326001) | 125.4 | 张帆 | 326145761104 | 2月23日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dzjrenshichu@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771-2836391。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3日24时前传真至0771-2836391或发送扫描件至dzjrenshichu@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2月23日下午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楼一楼(南宁市古城路33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由于此次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00点在广西地震局大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771-2836391(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2017年2月8日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XXX人事司:
本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单位××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5年 月 日
附件3
待业证明
××(单位)人事司: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为:××××,其户籍在××××,现系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2016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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