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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关于体检和考察相关问题

2017-11-01 13:14:0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公布,根据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历次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点击订购)进行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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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复习用书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关于体检和考察相关事项
  1.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 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3.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4.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5.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9.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0.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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