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考合肥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通知
2018年国考合肥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通知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合肥海关关于2018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已公布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hfhgrjc@customs.gov.cn进行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姓名)确认参加合肥海关××职位 (职位代码××××)面试”。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于2月6日前传真至0551-63549545或发送扫描件至hfhgrjc@customs.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关于邮寄资格复审材料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合肥海关人教处(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邮政编码:2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2018年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延缓派遣毕业生如学生证已交还学校,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原件,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为何种学习形式(全日制、在职),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推荐表原件(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暂时无法盖章的,请将推荐表或成绩单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待盖章后再寄送。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
6.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材料请统一使用EMS寄送,考生请勿亲自或委托他人上门递交。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5.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联系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关于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等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海关总署网站、合肥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51-63549558
特此通知。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合肥海关
关键词:2018年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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