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考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2021年2月10日16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lnbjgwy@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为“XXX确认参加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XX职位面试”,“XX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于2021年2月10日16时前发送扫描件至lnbjgwy@163.com,并致电024-86501111-6951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2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发送到lnbjgwy@163.com接受网上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者工作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注意: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须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更改、不得手写,确有需要更改的,应说明原因)。
(四)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如有)的扫描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月28日上午8:30-10:00,8:00起接受考生报到,地点为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地址及乘车路线见附件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一)至(六)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一)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定于2月28日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后进行。
(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月28日下午,报到时间及地点待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后通知。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评部分项目需在室外标准运动场进行,因北方冬季天气寒冷,请考生务必提前做好保暖措施,自备运动衣、运动鞋,测评过程中注意安全。
七、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3月1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持续一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00前报到参加抽签,截止当日上午8:3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报到地点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
八、体检和考察安排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招录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通过体检的考生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招录数1:1比例进入考察。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将视情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拟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准备好1寸、2寸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写上本人姓名。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体检时交由体检医院。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绿码(当天提前截图保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天提前截图保存)及《2021年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以供查验。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请考生自备不带呼吸阀的口罩,除身份核验、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现场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如进入后续环节,时间另行安排。
(二)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和我总站面试公告及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联系方式:024-86501111-6951,024-86501111-691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5下载
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安排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总站地址及乘车路线
5.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1年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384045/content.html
了解更多公务员重要信息
可添加二维码
qq群号 : 1162056572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