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为什么会“限制性别”?这公平吗?
细心的小伙伴已经发现了,有一部分岗位在设置岗位条件时,会在备注一栏中标注“适合男性”或“适合女性”等。公考职位表中为什么要限制性别?这样做合理吗?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要告诉大家的是,其实这是有原因的!
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会有性别限制
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性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比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边防警察岗位,所以,这类具备体力劳动和危险性的岗位仅允许男性报考。
考虑到工作类型、强度等因素,部分岗位也会限制性别
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大部分岗位还是偏向于基层,有些特殊岗位考虑到工作性质和强度等因素,也会规定只允许男性报考。比如应急处置、经常加班或值夜班的工作,这类岗位工作强度较大,而且有一定的危险系数,通常也会标注仅限男性报考。
因工作单位的原因,岗位也会限制考生性别
比如女子监狱、女子看守所、妇联等岗位,通常会仅限女性可报。
根据法律规定,按男女平等就原则进行岗位等比招录
招录人数在2人以上的岗位,男性和女性的岗位招录比较平均。比如某岗位今年招录6人,那么允许限招男女各3人。
在报考公务员时,一定要看清职位表中的每一项要求,全部符合后再报考,条件不符是无法通过审核的。如果实在想报考,建议大家在提交报考申请前向用人单位咨询,问清楚该岗位的工作内容, 是否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如果还不能报考,把目光投向其他岗位是最好的选择。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