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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海关新录用公务员报到通知

2013-09-04 17:17:0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海关总署2013年公务员录用工作的统一要求,现将重庆海关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3年7月29日(周一)上午9:15
  二、报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重庆海关办公大楼操场。
  三、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毕业生报到证》原件。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报到证》(报到单位为:重庆海关),如因学校或高教委原因不能在报到时开具《毕业生报到证》,请学校毕分办出具情况说明,注明《毕业生报到证》具体发放时间,并加盖公单;
  2、延缓派遣应届毕业生,需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学校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手续(报到单位为:重庆海关);
  3、其他人员不需要提供《报到证》。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若有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的需同时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直接开到“重庆海关机关党委”);
  (六)办理落户的有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填写“重庆海关”或“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20号-1”。
  2、外地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延缓派遣应届毕业生但户口已不在学校的考生,户口迁入需要报重庆市人事局批准,由我关统一办理,此次不用提交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待重庆市人事局批准后,再迁入我关集体户口。
  3、户口在重庆市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重庆海关集体户口,相关程序与“第2条”相同。
  四、报到程序
  (一)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确认报到资格,提交并核实报到材料。
  (二)签订《重庆海关新录用人员协议书》,填写《干部履历表》。
  五、有关要求
  (一)新录用人员应根据本通知安排提前办结毕业或与原工作单位解约等事项,准时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我关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到时上述材料要携带齐全。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录用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到时请与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本人档案已寄出。
  (四)新录用人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于当天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基地(重庆市内),进行为期2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初任培训,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五)培训将实行封闭式管理,进行准军事化训练、体能训练、理论学习,请提前自备运动服装、运动鞋、拖鞋、洗发液、雨伞等个人物品。洗漱用品、床上用品、训练服装由海关统一配发。
  (六)请各位新录用人员注意旅途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报到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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