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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

2014-01-16 13:56:54 字号: | | 【 打印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关于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国税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1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参加面试/放弃面试”)至mszgsc@126.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注:为方便记忆,邮箱名字为“面试资格审查”的拼音缩写)。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邮件中注明最新的联系方式。
  二、关于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9日--3月13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只需在面试当天早晨,准时到达候考室报到即可。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国税综合大楼(位置及交通图见附件)。
  如无特殊情况,面试时间及地点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分组安排请见本通知的附件。
  三、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关于面试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快递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复审:
  1.《2014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及情况说明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工作经历时间应准确,注明待业的时间)。
  4.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复印件,以及党员证明、特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其中,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需提供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在面试时再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
  (2)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后一周内再提供。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鉴定材料。具体如下: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
  7.近期一寸同底版照片3张(照片可不与报考时上传的相同,将来用于贴在体检表上;考生不必自备体检表)。
  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面试当天须提供原件审查。如因放假及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请在《2014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及情况说明书》逐项说明即可。凡是不影响报考资格条件的非关键性资料,个别暂时未能提供,或当时报考时填报的不准确现在更正的,一般不会影响审查结论。
  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后,快递到: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3202室,联系人:孙先生0755-83878489或刘先生0755-83878318,邮编518048,请在邮件上注明“面试材料”。未按时寄送材料的,或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资格复审有问题时,工作人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审查通过则不再一一告知考生。考生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关于体检
  1、招录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为减轻考生负担、减少考生等候时间,我局将分批组织体检(前三天面试的在3月12号体检,后二天面试的在3月14号体检),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留深等候。体检费用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承担。
  3、招录机关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
  4、考生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六、其它
  1、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候考期间如遇用餐时间,我局将提供免费快餐。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计划于1月底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招考专题(http://bm.scs.gov.cn/2014/UserControl/Student/StudentIndex.aspx)发布正式的面试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3、为方便与考生联系,我局申请了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为“2014深圳考录”,微信号为“mszgsc”,请考生加关注。我局工作人员将审核验证用户资格,及时、有针对性地发送今年的招录信息。
  预祝大家春节快乐!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附件:
  1、《2014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及情况说明书
  2、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分组安排
  4、深圳市国税局办公大楼路线图及乘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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