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邮政局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邮政局机关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职位名称 | 最低面试 分数 |
面试时间 安排 |
172142092309 | 胡 磊 | 办公室财务处 主任科员以下 |
112.80 | 2月19日上午 |
172137431505 | 王孝亮 | 112.80 | ||
172137771508 | 何媛媛 | 112.80 | ||
172144043713 | 刘 拯 | 112.80 | ||
172170271020 | 杨爱玉 | 112.80 | ||
172132010512 | 徐俊祥 | 普遍服务司服务监督处主任科员以下 | 123.30 | |
172132043625 | 钱峥嵘 | 123.30 | ||
172132252505 | 冯 炜 | 123.30 | ||
172123016605 | 蔡普云 | 123.30 | ||
172139020610 | 郭菲菲 | 123.30 | ||
172111640725 | 金 晶 | 政策法规司规划处 主任科员以下 |
117.60 | 2月19日下午 |
172137048910 | 代亭亭 | 117.60 | ||
172170221003 | 朱乐萌 | 117.60 | ||
172143024827 | 范 夫 | 117.60 | ||
172139011310 | 姜 红 | 117.60 |
二、 面试确认及资格预审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双确认(短信和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党员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均可)于1月27日前发送至招考邮箱,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面试资格预审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和发送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职位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面试当天进行。考生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供审查:
1. 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3.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党员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 面试安排
1.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3年2月19日举行,上午9:00开
始,下午13:3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2:30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地点:国家邮政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乘车路线:地铁西直门站D口向西走150米中仪大厦南侧
五、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办公室财务处职位的考生面试当天同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六、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七、其它事项
1. 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2.联系电话:010-88323132, 13693190772
招考邮箱:youzhengzhaokao@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邮编:100868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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