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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沈阳、南京及乌鲁木齐海关补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5-24 09:07:41 字号: | | 【 打印 】
沈阳、南京及乌鲁木齐海关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目前,沈阳、南京及乌鲁木齐海关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现就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沈阳、南京及乌鲁木齐海关2013年度补充录用面试工作定于2013年5月30-31日在南京海关集中进行。其中5月30日对报考乌鲁木齐海关的考生进行面试,31日对报考沈阳、南京海关的考生进行面试。当天面试时间从9时起(8:30应进入候考室,8:50未入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当天面试考生全天入闱封闭管理。面试期间,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
  目前,招录海关已陆续电话通知面试事宜,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务必于5月24日16时前,主动与招录海关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主动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录海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招录海关联系方式请见“中国海关考录网”首页。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5月29日15时到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报到,并按照要求呈送有关材料,接受面试资格复审。提供的有关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等阶段发现提供的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不予录用、取消录用,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后招录海关将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面试成绩。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体检将于面试后,在面试所在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考生如对职位要求、面试等安排存有疑问,请于面试确认时,向招录海关反映,以招录海关答复意见为准。面试、体检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注意安全。本公告有关未尽事宜,将由招录海关及时电话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如因考生通讯不畅造成信息遗漏,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欢迎监督海关招录工作,并祝各位考生面试顺利。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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