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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4-06-25 15:29:58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4年10月开始,但是目前已经有不少考生开始频繁询问有关国考的事宜,其中考生关注最密集的问题之一就是报考条件。国家公务员考试有哪些报考条件呢?下面我们以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作为参考: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 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 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 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 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 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 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另:报考人员除了需符合上述条件外,报考职位时还需满足该职位的所有要求。

  ————重要提示————
  考生可查看上述条款,再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尽早准备笔试工作。根据历年来国考的考试科目来看,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备考时间有限,考生在考前应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复习计划。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综合了国考重点内容,能大大减少考生的复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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