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精选练习46
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
A.非表见代理的,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B.一律无效
C.相对人催告,本人在法定期间未作表示的视为追认
D.构成表见代理的,本人应承担责任
2.某甲借用某乙MP3一台,借用期间,甲因该MP3质量好而爱不释手,遂于10日与乙协商买下该MP3。因甲仅为12岁,身上无钱,双方约定15日由甲从家中拿钱支付给乙。甲、乙间的买卖合同( )。
A.于15日生效
B.于10日生效
C.无效
D.若在1个月内甲征得父母同意,则有效
3.下列关于代位权成立条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C.债权人的债权临近清偿期限
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4.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D【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D【解析】《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 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因此本题选D。
3.C【解析】《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4.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5.C【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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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表见代理的,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B.一律无效
C.相对人催告,本人在法定期间未作表示的视为追认
D.构成表见代理的,本人应承担责任
2.某甲借用某乙MP3一台,借用期间,甲因该MP3质量好而爱不释手,遂于10日与乙协商买下该MP3。因甲仅为12岁,身上无钱,双方约定15日由甲从家中拿钱支付给乙。甲、乙间的买卖合同( )。
A.于15日生效
B.于10日生效
C.无效
D.若在1个月内甲征得父母同意,则有效
3.下列关于代位权成立条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C.债权人的债权临近清偿期限
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4.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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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D【解析】《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 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因此本题选D。
3.C【解析】《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4.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5.C【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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