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大庆市检察系统遴选检察官22人公告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heilongjiang)获悉,2014年黑龙江大庆市检察系统遴选检察官22人。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0日,
2014年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系统遴选检察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及5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拟遴选检察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检察官数量
全市检察系统共遴选检察官22人,其中大庆市人民检察院遴选3人,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遴选4人,龙凤区人民检察院遴选7人,大同区人民检察院遴选4人,红岗区人民检察院遴选3人,肇源县人民检察院遴选1人。
二、遴选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3.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热爱检察工作,有较强的司法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丰富侦查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从事侦查工作5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法律、法学专业毕业,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主办案件未受过错案责任追究。
7.报考市检察院检察官岗位的,需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遴选岗位均为科员级岗位,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报考的只能以科员调入。
9.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有丰富岗位工作经历且成绩突出者或具有工作专长者优先;配偶或家庭在本地者优先。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等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0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459-6181043、0459-6181031、0459-6181019;联系人:于洋、聂蕾、贺威。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学历、学位、司法考试证书、检察官、法官证书或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及相关原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及原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6)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及原件;
(7)填写《大庆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检察官报名表》、报名诚信承诺书。
5.现场报名者可直接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网上报名者需将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邮箱:13359591183@163.com或发送传真至0459-6181043、0459-6181031。
6.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至笔试前一天,由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所有资料原件(报名时未提交原件的需在笔试前一天提交原件)和审查各项遴选条件。不符合遴选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遴选条件者直接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由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采取现场制作检察法律文书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由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满分为100分。评委设5-7人。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形式决定。
面试结束后,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入围人选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考察结束后,综合考生成绩、考察情况,经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选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并通过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出现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几点说明
1.遴选人员享受大庆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的待遇。
2.调入人员的工龄、检察官级别保留,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保留。
3.调入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从调入之日起计算。
4.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5.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人员不得报名。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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