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亳州市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年安徽亳州市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蒙城县就业人才服务局四楼会议室(宝塔东路92号)。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蒙城县部分县直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蒙城县人民政府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9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愿报名、择优使用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考工作人员9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含当天)。其中,报考县法院岗位的,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1月8日之前、1987年11月8日之后);
(四)能够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耐心、有亲和力,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其他不适合所报考的工作的情形。
四、招考流程
此次招考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2017年11月8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蒙城县就业人才服务局四楼会议室(宝塔东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64516。
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完整填写的《招考报名表》,并附个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目前仍在岗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12月7日—12月8日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其中,报考法院岗位的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能力测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测试),进入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法院能力测试内容分为雇员制书记员测试和雇员制辅警测试:雇员制书记员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汉字录入,满分100分。雇员制辅警测试内容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满分100分。能力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所设岗位如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招考岗位。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次日(正常上班时间)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布,考生要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现场公布成绩。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合成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布。
其中,报考法院岗位的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测试和面试成绩按4:3:3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同时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蒙城县人民法院网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确定的拟使用人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拟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考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劳务派遣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2、拟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1800元,并按照蒙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增长机制进行调整。同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不再重复办理。
因工作需要且岗位出现空缺再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相关程序从进入面试没有被使用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祥永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曹松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刘 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景欢(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振武(县委办副主任、县信息局局长)
马兆圣(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有关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振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伟、杨晓保、邵亮、高守广等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招考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使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0558—766451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7639110(县纪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招考信息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蒙城县部分县直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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