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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文物局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0-02-01 09:46:22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北京市文物局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现将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月3日上午9: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文物局老干部会议室(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院内)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其中,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岗(办公室财务、文秘)须提供两年及以上办公室和财务工作经历说明;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岗(工程质量监督)须提供两年及以上历史建筑保护或者工程管理工作经历说明;
 
  5.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6.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说明原件、复印件(需注明存档起始时间);
 
  7.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说明的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说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工作将依据北京市公务员局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招录规定的各项条件及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进入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2.考生所提供的身份证件、资格(资质)证书等应在有效期内;
 
  3.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4.本次招考面试将于3月进行,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5.考生确有困难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审查材料按单位通知要求准时到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材料审查;
 
  6.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公告及政策执行;
 
  7.请报考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对资格审查问题需要咨询的,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
 
  8.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绿色出行,持本通知和报名表进入市文物局院内。
 
  联 系 人:刘晓曦
 
  联系电话:64040682
 
  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宣传处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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