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及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教育人才网(http://www.jyrc.com.cn)进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操作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4月9日登陆北京教育人才网查询最终资格审查结果。
3、打印《应聘人员报名表》。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打印《应聘人员报名表》,在“诚信承诺栏”处签署本人姓名。
4、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时系统提示的现场审核时间,持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院东门北侧)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只对已在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考试。
(三)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社会人员: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5、一寸免冠近照2张。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一寸免冠近照2张。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公共科目笔试安排
(一)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业素质测评两部分。综合知识测试按教师类岗位和非教师类岗位分别进行,教师类岗位主要考察教育学等相关知识,非教师类岗位主要考察行政能力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1年4月17日(周日)
9:00-11:00 综合知识测试 11:15-12:00职业素质测评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1年5月6日后登录北京教育人才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职业素质测评结果,原则按照1:5(最低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和北京教育人才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898899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