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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丰都县楠木林场选聘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公告

2017-10-18 10:22:3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重庆丰都县楠木林场选聘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18日,报名地点:林业局413室。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年重庆丰都县楠木林场选聘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委发〔2016〕25号)和《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17〕85号)文件精神,为了实现国有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现就我场选聘森林资源管护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森林资源管护员9名,聘用期一年,原则上在管护责任区域周边进行选聘和从事管护活动。选聘岗位职数详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服从林场管理分配,能吃、住、工作在管护站(点),全职脱产全身心投入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护工作。已在林场从事森林管护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优先选聘为专职森林资源管护人员。
  2.年龄在18~60岁之间。
  3.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入职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4.熟悉管护责任区域周边的村情、山情、民情,该管护区域内四至界线。
  5.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服从林场关于森林资源管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选聘程序
  1.国有林场成立选聘、审查小组,结合森林资源情况确定选聘岗位和职数,本着“自愿、择优、公开”的原则,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拟报名的职位、管护面积和地块自行进行实地考察,在保护科报名。
  3.林场选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查,研究确定拟聘的森林资源管护员。确定拟聘的森林资源管护员,经体检、公示和上报县林业局审查合格后,签订管护协议。
  四、管护任务
  由林场在管护协议中确定管护区域内的森林资源管护任务。
  五、管护报酬
  专职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管护费由政府购买服务,购买服务价额标准为2579.75元/月(含岗位直接费用、岗位间接费用)。报酬标准按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及县级相关部门进行调整和变动。管护费(管护费=购买服务价额标准-岗位间接费用)由林场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报请县财政局按月支付。严格按照《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监察局丰都县审计局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16〕93号)执行,无其它待遇(特别提醒:林场负责缴纳在岗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不足年限的自行负责)。
  森林资源管护为一年一聘,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未能履行管护职责、违反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协议的,可以从其他人员中选聘替换和补充,替换和补充选聘参照本通知执行。
  六、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林业局413室。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报名(考察)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楠木管护站联系人:秦站长 17729635009
  太运管护站联系人:何站长   15803607877
  凉磉蹬管护站联系人:曾站长  13098746304
  瓦屋山管护站联系人:彭站长 13996754797
  场部联系人:朱科长 1389659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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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丰都县楠木林场选聘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岗位和职数表
  2.丰都县楠木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协议
  3.丰都县楠木林场森林资源管护考核验收表
  丰都县楠木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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