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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合川区总工会关于招聘互助保障专职经办人员的简章

2018-08-27 09:58:15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重庆市合川区总工会关于招聘互助保障专职经办人员的简章已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合川区职工服务中心(合川区交通街皂角院16号附2号),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00止。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区总工会将通知候选人于2018年8月27日15:00-17:00进行(上机)综合考试,综合考试包含专业匹配度、业务能力、社会实践以及电脑基本操作等内容。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重庆市合川区总工会关于招聘互助保障专职经办人员的简章
  为保障我区互助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办事处《关于统一条件限额用人区县自主招聘互助保障专职经办人员的通知》(中互重字〔2018〕56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互助保障工作专职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综合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互助保障专职工作人员共计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22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6.电脑操作熟练;
  7.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境外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8.具有两年以上从事保险工作经验或具有保险行业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报考资格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2018年互助保障工作专职经办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原件;
  3.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各类获奖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
  (二)报名及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合川区职工服务中心(合川区交通街皂角院16号附2号),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00止。咨询电话:42822783,联系人:鲁超
  报名人数将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地点进行张榜公布。
  2.考核考试
  考核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
  2.1笔试
  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区总工会将通知候选人于2018年8月27日15:00-17:00进行(上机)综合考试,综合考试包含专业匹配度、业务能力、社会实践以及电脑基本操作等内容。考试地址如下:
  https://exam.kaoshixing.com/exam/exam_skip_login/156836/78034
  2.2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拟招聘人员数量的3倍通知面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面试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面试重点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道德、思想品德素质、心里素质、思维能力、岗位适应性及个性特长等。面试顺序当场抽签确认,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3 考核结果
  考试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于2018年8月31日在区职工服务中心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不达标的,因报考人数较少,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人选。
  (三)体检要求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报告上交人选。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行一次性递补。此环节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专业培训
  由于专职经办人员的特殊性,要求其对互助保障工作的政策条款及业务系统均非常熟悉,因此中互会重庆办事处会统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日的全脱产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培训工作由办事处组织实施,培训合格后,办事处发放专职经办人员证书,持证上岗。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员,将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办事处官网(http://www.cqwmia.com)及各区县工会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核总成绩及聘用单位等。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为便于对聘用人员的管理,由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与劳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该家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务派遣协议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待遇
  考核招聘人员聘用后,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待遇确定,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核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应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本简章由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互助保障工作专职经办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合川区总工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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