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巫山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684971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4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88名,卫生事业单位45名,其它事业单位11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巫山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的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报考巫山中学、师培中心、大昌中学、官渡中学、职教中心的人员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的人员须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师范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2013年非师范应届毕业生须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