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之法律常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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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2.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A. 犯罪的一般客体
B. 犯罪的同类客体
C. 犯罪的直接客体
D. 犯罪的对象
3. 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查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A. 纯正的作为犯
B. 不纯正的作为犯
C. 纯正的不作为犯
D. 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4. 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犯罪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A. 缓刑
B. 管制
C. 假释
D. 减刑
5.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A.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D.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解析
1.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本题中,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造成重大事故,显然构成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2.B【解析】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根据一般客体无法进行犯罪分类。而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仅仅是阐明该具体犯罪,不能说明其他犯罪。犯罪对象相同的犯罪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因此都不是犯罪分类的依据。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
3.C【解析】遗弃罪(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据此,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4.C【解析】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减刑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题干中要求“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即意味着该犯罪分子已经被剥夺人身自由。
5.D【解析】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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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2.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A. 犯罪的一般客体
B. 犯罪的同类客体
C. 犯罪的直接客体
D. 犯罪的对象
3. 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查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A. 纯正的作为犯
B. 不纯正的作为犯
C. 纯正的不作为犯
D. 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4. 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犯罪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A. 缓刑
B. 管制
C. 假释
D. 减刑
5.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A.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D.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解析
1.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本题中,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造成重大事故,显然构成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2.B【解析】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根据一般客体无法进行犯罪分类。而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仅仅是阐明该具体犯罪,不能说明其他犯罪。犯罪对象相同的犯罪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因此都不是犯罪分类的依据。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
3.C【解析】遗弃罪(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据此,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4.C【解析】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减刑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题干中要求“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即意味着该犯罪分子已经被剥夺人身自由。
5.D【解析】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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