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选聘的背景及意义
2008年4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称“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计划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而在此之前,已经有不少省市地区已经开展了“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如北京在2006年3月,就开展了“村村有大学生”工程,明确提出要“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
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对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对于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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