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由于公务员考试并不对外公布试题及答案,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fujian/)提供答案仅供参考。
四、答案分析第一步:阅读材料,概括段意,归纳同类。
材料1:我国农村改革的突出问题,点明了城乡发展、工农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根源。
材料2:用小岗村的案例说明了以出租土地的形式,引入公司经营,加强对土地的利用,并增加农民收入的方法。
材料3:列举了河南信阳通过承包经营的形式,用提高生产效率的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案例。
材料4:列举了通过对土地入股,对土地统一经营管理增加农民收入的做法。
材料5:介绍了专家对土地流转问题的若干不同观点,反应了土地流转的现实问题。
材料6:通过成都两个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的文件,展现了农民和城市居民在社会保障上的差别。
材料7:以嘉兴的做法为例,提供了解决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成功经验。
材料8:讲的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通过对宅基地和承包地,搬迁和土地流转的分离,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效率,加快农村发展。
材料9:通过昆山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的模式,通过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来发展农村,用工业反哺农业。
材料10:介绍了农村发展过程中与土地流转相关的经济、经营和利益分配问题。
第一层(材料1):我国农村改革中的问题及城乡、工农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根源。
第二层(材料2、3、4、5):通过三种土地流转的方式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的案例。
第三层(材料6、7、8、9):加快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的措施。
第四层(材料10):农村发展过程中与土地流转相关的经济、经营和利益分配问题。
第二步:解题分析。
第1题:这是一道“概述”型试题,首先根据给定资料概括出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然后叙述出它们的作用。此题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作用在材料中反映的不是很明显,所以难度比较大。建议广大考生从正反两方面对每种方式的作用加以仔细的辩证分析。
参考答案:
主要方式:
出租: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转包:承包人将承包地的经营权出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享有转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出让期满,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仍由原承包人享有和承担。
入股:土地承包者将自己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在自愿基础上,组建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
“黑色流转”:一些承担方在租赁农地后,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开矿、建厂甚至用于房地产开发,成为建设用地。此举对保护耕地危害较大。
作用: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规模经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第2题:这是一道比较明显的对策性试题,主要从给定材料6-9中概括出加快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方面的对策即可。“启示”的设问方式也是2008年国考试题的再现。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首先要使农民享有与城市市民相同的公共服务的权利,其次要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搞活农村经济,再次就是政府要做好统筹规划,理顺城乡管理机制和机制方面的关系,最后要注意因地制宜,从农民意愿出发,稳步推进。
参考答案:
一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变。农民可以自愿放弃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而获取在城市的住宅、社会公共服务和就业岗位,从农民转变为市民。
二是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全部参保。设置多种缴费基数,使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参保,政府给予参保人员一定补贴。
三是推进农业规划化和集约化经营。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将分散农户集中安置,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田规划化集约经营。
四是要善于从机制和制度上进行创新,因地制宜,制定出适合各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打破地域的行政界限,尝试加强区镇合作。
第3题:这是一道提对策的试题,但是在提出对策之前,必须根据给定材料4概括出重庆市石堰镇农民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做法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这就需要结合其他给定资料进行多角度的思考,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思路。可能存在的问题可以从材料5和材料10中分析出来。
参考答案:
重庆市石堰镇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成立公司,对土地进行统一管理经营,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人员缺乏必要技术、农产品市场开拓等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农产品从引进树种到产生效益的周期较长,前期投入大,因此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和银行的资金支持。
二是由于农民即使公司员工,又是公司的出资者,因此要做好各方利益协调和公司管理工作。可以尝试聘用管理经验丰富、熟悉农村市场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三是要对公司员工定期进行农技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果树种植和养护的技能,提高果树的存活率和产果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四是做好农产品的先期市场开拓,制定详细的市场销售方案,确保农产品能够及时、快速的进入市场,获得经营效益。
第4题:“参考文献2”已经明确指出在土地自由流转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因而可以写作一篇如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方面的策论文。可以包括以下几个要点:第一,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不能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第二,土地流转之后,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严格保护耕地,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第三、政府要严格限制土地自由流转的份额,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的住房、就业、养老和医疗等问题,妥善处理其后顾之忧。第四、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土地自由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加强对土地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参考答案1:
浅谈如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还存在以下制约因素:(一)一些地区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缺乏自愿性。(二)部分地区存在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倾向。(三)大多数农村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制约了土地流转。(四)土地流转价格过低。(五)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六)土地流转范围窄,农民即得利益常受损失。(七)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引发矛盾纠纷(八)部分地区由于户均耕地较少,难于形成规范经营。
针对以上存在诸多问题,广州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全方位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土地流转体系。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乡镇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根据信息库流转存量和农户的流转愿望定期和不定期在新闻媒介和公告牌上进行信息发布,及时促成农民实现土地流转愿望。
二、有关部门应积极宣传,提高农民的认识,使其认识到土地流转是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规模效益的重要措施,符合广大农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三、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协调、帮助农户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流出与流入双方的权益就可得以保障,避免土地流转纠纷。
四、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使土地流转加快。
五、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
六、创新土地流转模式。除了常规流转模式外,还可成立股份合作社,农民将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经营者和农民实现双赢,为推动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七、出台鼓励政策。鼓励农户把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对于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八、构建责任机制,把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作为政绩考核指标,落实乡村干部工作责任。
参考答案2:
处理好土地流转“市场化”和“行政化”的矛盾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回顾历史,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实质就是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展开的。自从1979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村民以一种集体主义的精神冲破农民公社的束缚以来,中国的第二次土地改革已经大致经历了三十年左右,这三十年间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要求不断突出,与此共生的“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在我们身边日益频繁的发生。
但今天的我们,在看待“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依然会发现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和政策的惯性,在涉及九亿农民的根本利益问题即土地问题上,我们一直贯彻行政主导的模式,而非市场经济模式。因为保持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惯性,所以表现出过多的行政思维及行政干预,而背离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于是,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就出现了“土地剪刀差”,农村土地虽是“集体所有”,但只能由政府买,由政府定价。政府征用土地后,再将使用权出让给企业,政府从中获得了巨额“剪刀差”,投入到城市建设等方面。企业则在出让、开发等行为中赚取巨额利益。城市居民通过购买房地产,改善生活、工作条件,有的还随着土地升值,获得了财富的增长。这一套路,被一些地方政府称之为“经营城市”,但农民的利益却受到很大损害。
农民无法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实际获益,这便成为了许多农民不愿“放手”土地的重要原因。因此,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土地作为稀缺性资源,将土地流转价格“市场化”,取消“政府单方定价”。而对于土地流转,一方面,政府应具有顺势而为、推动现代农业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应有防止“一哄而上”造成农民失地的“义务”。政府的放与收,好比一枚硬币的两个面,缺一不可。因此,政府应巧妙运用“有为之手”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顺势而为,努力做到把“市场的归市场,政策的归政策”。
这一现实问题涉及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对农村发展与稳定等重大问题。所以,政府需要处理好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和“行政化”的矛盾,领导好这场土地政策的改革。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引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支持”农民表达“个人意愿”,并充分“保障”农民“自身权益”。这就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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