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遴选注重基层工作经历
11月5日,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印发了《甘肃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注重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和紧缺人才。
为优化省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甘肃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甘肃实际,制定出台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相关政策,对遴选资格条件、遴选程序、纪律与监督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省直机关从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择优选拔内设机构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被选者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和获得博士学位者可适当放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开遴选机关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公开遴选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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