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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市提高事业单位招聘水平

2014-12-29 11:24:02 字号: | | 【 打印 】
  公开招聘是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提高进人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阳光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意见》(庆办发[2011]8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工作的意见》(庆办发[2013]30号)的规定,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的主渠道,严禁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要求和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落实招聘计划、招聘结果报送审核备案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招聘方案,规范设置招聘条件,科学制定招聘程序。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要及时广泛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扩大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招聘公告发布后,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招聘条件,确需变更的,要经会议审定并发布补充公告,同时延长报名时间。对于县(区)不按规定履行公开招聘计划报批程序招聘的人员,市上调查核实后有权取消招聘资格。
  在确保公开的基础上,要注重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考试内容要紧密结合岗位需求,满足工作需要,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不同岗位尽可能命制不同内容的试题,避免发生一张卷子定结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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