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品行端正,办事公道,敢于反映情况和提出批评意见;
(五)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六)非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及时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活动;
(三)应邀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有关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六)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三、聘请程序和任期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社区初审,县政府法制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调查审查,根据遴选条件择优确定6名拟入选人员,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报县政府审议通过,并报白银市政府法制办和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县政府发文聘请,颁发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监督证。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两年。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报名人员需填写登记审批表,交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材料。
报名地点:靖远县新城区统办一号楼741室(联系人:包振琴,联系电话:6121525)。
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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