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第二期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公告
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3年第二期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4个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南大学、兰州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河北地质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防灾科技学院、新疆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海大学等高校进行,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良好。
(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1982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7年5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1992年5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条件,具备适应野外地勘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
(六)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计划校园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意向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双面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和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同递交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单位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岗位代码),报名邮箱详见岗位列表。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726128或各招聘单位岗位列表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时间的每天8:30至18:00。
3.单位初审: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考核与签订协议
1.面试考核。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2.签订协议。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后,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并如实提供准确有效的个人信息材料。未按时参加或未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签订协议、体检、考察、资格复审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并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示、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我单位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体检费用之外的其它费用。对以我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纪委对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1-8726128
监督电话:0931-8726198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23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sysdkj.com/detail.thtml?cid=1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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