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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1 09:50:28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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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改善和优化队伍人才结构,满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对专业人员的需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坚持“凡进必考”政策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陇南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为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对象和条件

  1、公开选调的计划

  市直21个单位,计划选调50人。其中:市政府办2人;市人社局2人;市公安局4人;市工信委2人;市财政局3人;市教育局2人;市审计局2人;市统计局1人;市卫生局2人;市粮食局2人;市环保局2人;市地方海事局2人;市文广新局6人;市安监局2人;市地震局1人;市农牧局2人;市国土局4人;市建设局4人;市林业局2人;市招商局1人,市旅游局2人。(详见《陇南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简表》)

  2公开选调的对象

  选调对象为陇南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已转正定级、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10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的正式干部和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2012年8 月1日以前),是指在县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3、公开选调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报考程序

  1、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在陇南报、陇南公众信息网进行职位查询。在陇南公众信息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到现场报名。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6日——10日

  (2)报名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设在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报考者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张。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市级以上单位考试的处理。

  3、报考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在考试选调的具体环节中,如果出现无法联系到报考者的情况,则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4、考试报名费3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

  2012年9月3日——5日在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选调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等比例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2年9月8日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考点、考场设置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

  按媒体或网络通知的时间,报考人员届时登录陇南公众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按职位录取计划人数1:3的比例组织进行,如职位计划招考人数和笔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按比例取消空缺职位的选调计划。

  面试由公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职位录取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在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先由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调档审查,审查通过后再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考察。档案审查不通过者,按考察不合格处理。考察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限在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报考者中,按照所在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 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取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陇南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

  八、录取与使用

  公示结束后,报请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录取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调配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管理类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录取人员按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九、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市直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本公告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由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直接参与考试及录取工作,对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大对考试录取工作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939)8213133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0939)8232144

  市人社局纪检组    (0939)8213634

更多信息可登陆甘肃硕文教育官网查询

 

 

 

附:1、《陇南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简表》(点击下载)

       2、2012市直选调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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