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辅导 > 申论范文 > 正文

2016年《半月谈》第12期:构建高效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体制

2016-07-14 11:54:15 字号: | | 【 打印 】
  备考2017年公务员考试的你是否也听说过“左手人民时评,右手半月谈”的真经口诀?半月谈是备考公务员考试的重要资料,考生也可通过2017年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中的申论部分掌握更多的申论答题技巧和备考方法。现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将每期按时更新半月谈信息,建议考生可ctrl+D收藏本站,以便随时关注最新资讯和考试信息。以下为2016年《半月谈》第12期的内容,请查看:
构建高效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体制
  建设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关键在人才,充分激发人才的活力与创造性必须要有体制机制的保障。这其中,构建高效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体制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这为构建高效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体制指明了方向。
  总体而言,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改革不是简单地“松绑”某几项财务制度,而是要在坚持创新性和分配性的基础上,把科研活动放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通盘考量,把科研人员作为重要的生产力在整个国家发展中进行布局,从推动整个经费分配体制改革着眼,从明确科研经费性质入手,精细设计分配的方式方法,要让创新者有回报、有信心、有动力。
  这里尤其需要强调创新性和分配性。所谓创新性是指科学研究项目必须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贡献,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类的强大动力;所谓分配性是指科研人员应该从自己的科研成就中得到经济激励、社会尊重,从而激发每个社会成员,尤其是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科研创新。创新是目的,是目标,分配是手段,是工具。分配性必须服务于创新性,这个关系必须摆正,不能本末倒置。严格说,分配性和创新性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成功的机制是把分配性和创新性有机结合起来——让生产者和生产的组织者都能够在创新中获得最大限度的收益,并通过这种收益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这是经济体制的核心。同样,创新性和分配性也是科技创新体制设计的核心。
  以此来审视当前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课题缺乏创新性,往往简单铺摊子、上规模,甚至重复劳动、重复建设,还有少数存在相互抄袭的现象,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创新性评价和严格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体制。
  二是在一段时期内,一些地方沿用简单投入的发展思路来推进各个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在经济领域重固定资产投入,轻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在社会领域重设施设备建设投资,轻服务人员培养和使用;在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上情况也差不多,重论文发表,轻科研成果转化。
  三是一些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不够完善,科研经费成为“唐僧肉”,衍生出不少腐败。同时,一些科研人员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激励和回报,大量科研经费花不出去与科研人员不作为现象并存。
  总之,一些科研经费管理不够规范,使用不够高效,没有能够很好地发挥激励创新、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的作用,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
  提到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必然涉及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激励。首先,科研经费的使用和分配须以科研人员的付出和产出为基础,有付出才有回报,有成果才有收获,多劳多得,这是毋庸置疑的。但科学研究有它的规律,它往往需要宽松的环境和足够的耐心,需要不断探索、试验甚至试错,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科研成果的评价年度化、数量化。
  其次,科学研究既有经济生产的特性,也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特征,前者更需要短期的经济激励机制,后者则需要国家从长期发展考虑给予支持,就像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一样,要着眼于未来。一般说来,基础性研究和尖端前沿性研究风险很大,研发结果的不确定性也很高,政府应该承担这种风险,并在考评和经费分配时予以体现。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作出部署,提出了几条具体举措,包括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
  这些举措总的方向是扩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对经费使用的自主权,提高科研经费中“人”的分配比例,这是对科研规律的尊重、对科研人员的尊重,值得肯定。当然,科研经费就是科研经费,“打酱油的钱不能买盐”,这个规矩必须有。在此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方便、激励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新,是当下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改革的紧迫问题。
  从更大的层面来看,科研经费改革还要与整个国家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明确科研人员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明确科研人员的行为规范,培育科研人员的职业精神。建立不同于公务员的科研人员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破除科研领域的“官本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