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
2017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公布如下。
2017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唯一一座全面反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大型综合性专题纪念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优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国防教育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是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秘书处所在地、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秘书处所在地、中国博物馆协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馆实际工作需要,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拟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等要求详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附照片),将“登记表”和本人简历发至kzgzp1937@163.com邮箱,邮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11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由组织笔试机构通知参加笔试,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三、笔试及体检
笔试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由此专业机构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请及时登录我馆官网查询成绩。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但不低于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通知参加面试;低于1:3比例的岗位,根据工作需求,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拟面试人员需到招聘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及政审
每个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进入第一次面试,综合笔试和第一次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第二次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抗战馆人事部另行通知。俄语翻译岗位需加试俄语口语测试。
每次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总成绩取两次成绩累加的平均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而成。
面试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卡)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本人报考的相关证明。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名单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馆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馆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表所提供电话号码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联系人:闫安、李明航
咨询电话:83892355-203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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