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考广东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2019年国考广东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5月18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单位,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5月18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或照片)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或者发送确认参加面试的电子邮件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学生证丢失,可以提供学校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所在单位没有工作证,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表样详见附件5,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表样详见附件6,须在正面空白处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表样详见附件7)。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如所在单位盖章确有困难的,请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一份考生亲笔书写的承诺书,主要内容是“×××承诺将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体检后两周内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报名推荐表”。待业人员不需要提供报名推荐表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关要求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请考生本人于2019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广东省法官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地址和交通方式详见附件8 。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如笔试准考证已丢失,请提前准备一份遗失声明),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广东省法官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地址和交通方式详见附件8。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19年5月27日上午进行。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具体时间在指定地点填报资料,统一集合后前往体检医院。请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联系方式: 020-38352223(电话)
020-38352204(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各市税务局考录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附件3.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附件5.报名登记表(样式)
附件6.报名推荐表(样式,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附件7.报名推荐表(样式,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附件8. 广东省税务局面试考点交通路线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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