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面试公告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2月4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minhangzk@163.com 。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附后(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发送完成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10-64481022,64481263)。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4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minhangzk@163.com,发送完成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10-64481022,64481263)。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minhangzk@163.com,我单位将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其他材料:民航局机关各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月13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
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江苏大厦(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号,总机电话:010-64271188)。
乘车路线:(1)乘坐地铁5号线到“和平里北街”站下车西南口出,沿和平里西街右转进入和平里中街,沿和平里中街走720米,右前方到达。(2)公交线路:乘坐104路、108路、特11路公交车至“地坛西门”站下车,向北行走50米可到达。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同时按照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将于2月14日电话通知考生体检有关详细事项,请保持手机畅通。体检费用由民航局承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可在参加面试的次日下午上网查询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七、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须提供的材料原件按时报到,考生报到后至指定会议室进行身份验证和现场资格复审。
2、考生须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已经携带的,进入候考室前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4、为使考生及时了解民航局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情况,我局将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有关招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5、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的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请提前准备,注意安全。
6、联系电话:010-64481022,010-64481263。
7、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附:1-3下载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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