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行测常识判断的考查内容包罗万象,其中历史文化知识考查的频率也较高,公职资讯网建议大家了解一下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选官制度是我国古代重要的制度之一,在不同朝代,统治者会采取不同的选官制度。选官制度是如何演变的呢?
首先在先秦时期,这个时期主要采取的选官制度是世卿世禄制。世卿就是天子或贵族世代继承父辈的官职,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代继承父辈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卿世禄制延续的数百年间,靠着血缘关系巩固政治,对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到了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相互争霸,这时这种用血缘连接的政治关系显然不适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各国也纷纷变法,于是军功爵制产生了。
军功爵制在秦应用的最好。商鞅变法明确规定了按军功爵制选官——就是根据军功的大小选拔官吏。这种不再是凭借血缘选拔官员的制度,有很明显的进步性。而且在动乱的时代,军功爵制能激发战场上士兵的积极性,秦能统一六国,军功爵制可谓功不可没。但战争不会一直存在,军功爵制也就不可能一直存在。
到了汉代,社会稳定,政治清明,出现了新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即由官员举荐一些德行好、学问高、通法律、性坚韧的人才,再组织这些人才参加考试,考试通过才能做官。察举制为汉代选出了一批批优秀的人才。但随着时间推移,察举制选官标准的不确定性、考试的不严格性等弊端逐渐显露,选官制度再次变更。
三国曹丕时期,形成了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官制度:按照九品也就是人的出身、品德、才能,由中正这一类官吏来选拔人才。三国时期,各国都在紧张地竞争之中,不管是治理国家还是开疆扩土都急需人才,而后来魏国政权被窃取,继司马家族崛起后,很多大家族也纷纷崛起,选拔官吏不再以九品为标准,反而更多地依靠中正的主观判断,最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情况,完全违背了当初选拔官员的初心。
不管是察举制还是九品中正制,都是依靠举荐来选拔官员,都带有一定主观的因素在,那有没有一种制度是公平的、客观的、可以广纳有才之士呢?
隋朝隋炀帝时期开设进士科,用考试来选取进士,“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科举制度由此产生,选拔官员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之前依靠举荐向依靠才学进行转变。
唐朝沿用隋制,武则天时期更是创立了殿试和武举。殿试的产生排除了一些通过钱财来考入进士的人,是完善科举制的一项重大措施。但受贵族政治影响,唐运用科举考试选拔的人才并不多。而宋代重文轻武,科举考试大受欢迎。
为了更好地加强中央集权,明清时期采取的是八股取士的考试方式。考试分为四个级别,最低的一级叫院试,考中为秀才,然后是乡试,考中就成了举人,《儒林外史》里范进就是乡试中了举人才发了疯。再上面一级是会试,考中的叫贡士,最后一级考试就是殿试,殿试又叫廷试。凡殿试通过的,都是进士。
科举考试广纳人才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既帮助拓展了官员队伍,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但同时科举考试的弊端也日渐明显。比如在唐玄宗时期,考试主要侧重诗词歌赋,但一个人诗歌写得好却不一定代表这个人品德好或者有治国的本领,所以片面追求诗歌写作不利于选拔人才;到了明清之后八股取士更是禁锢了众多学子的思想,不利于开眼看世界,最后,科举制度随着封建王朝的结束也就取消了。
从先秦到明清,选官制度经历了多次变更,我们从中不难发现:从本质上来讲选官制度都是巩固统治加强皇权的重要举措。但从选官制度的趋势上看:选官的标准由一开始的家世门第发展成后来的才能学问;选拔的方式从原来的推选发展成公平考试;选官原则也逐渐地制度化、公开、公平、客观。这也告诉了我们今天的考试更要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才能更好地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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