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广东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3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1日,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可结合2015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详见下文。
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决定在惠州市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简介
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位于惠州市下角丰山一路32号,属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7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管部门是惠州市林业局。主要任务: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科技活动和推广林业应用技术; 开展林木遗传育种、森林生态、森林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木材保护、经济林、林业生物技术、濒危动植物保护、林业经济、城市林业等基础性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和区域试验;承担先进林业实用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承担惠州植物园物种引进、繁育、保护及研究;普及林业科学知识。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14年 12月31日;
(三)户籍不限;
(四)具备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流利,善于沟通协调,责任心强,热爱林业工作;
(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八)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1日(时间: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到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工作的考生,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hzlyrs@126.com进行预报名,再带齐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惠州市林业局5楼509室人事科,联系电话:2881360
(四)报名材料: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可在惠州林业网站http://www.lyj.gov.cn/下载。
2.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同底彩照5张。
3.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应在备注处明确是否同意服从调配。
4.报名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1.初审
由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负责审查。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考生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提交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
经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将于1月23日在惠州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2.复审
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工作由惠州市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市纪委派驻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一)笔试
1、笔试试题委托有命题资质的机构命制,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林业信息网站http://www.ly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5、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6、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面试评委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纪委派驻林业局纪检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共同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八、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决定招聘人选,凡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由惠州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惠州市林业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由惠州市林业局、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林业信息网站http://www.ly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林业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有关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和惠州市有关事业单位现行的薪酬待遇。
十一、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林业局纪检组0752-288148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2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附件:1、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表
惠州市林业局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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