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公告
汕尾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划定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3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6号)等有关规定,报考我市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现将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的范围。
1、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参加汕尾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且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考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请未进入报考资格审核但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递补,递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审核地点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间。
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时间为2015年4月27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对象资格审核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核地点。
具体资格审核地点见附件2。
(四)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户籍证明(户口本)。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其它有关证明材料:①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报考者,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②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④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五)资格审核方法与步骤。
1、全市公务员考录资格审核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及市直有招录任务的机关实施。
2、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
3、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未通过资格审核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4、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其他事项。
请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审核。如缺席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提供审核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无法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招录人数1:6)进行组织。对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3),要事先说明情况并在资格审核时签订相关协议,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弃权处理。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还须体能测评合格),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东莞市,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19日。具体的面试考场地址和各职位面试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留意广东汕尾人才网网站(http://www.shanweirc.com)和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sw.lss.gov.cn/)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咨询电话:0660-3366553)。
附件: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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