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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选调2名公务员公告

2016-07-22 11:02:47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选调2名公务员公告已发布,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以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为准)。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并已办理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11或985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
  (四)年龄在28周岁至35周岁(即1981年7月14日以后至1988年7月14日前出生)。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性别:男。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或其他有关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确定初步选调对象。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我局干部考察组到初步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主要听取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和群众的意见、查阅其人事档案等。体检按照招录公务员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5003;
  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为群巷1号5座,邮编:528500。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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