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招聘一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招聘一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企业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
3、须值夜班;
4、驾龄1年以上;
5、有防雷工作经验优先;
6、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7、有广州市户口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至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共2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气象局(地址:海珠区同福中路福兴大厦552号6楼)。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第一名将于5个工作日内电话答复。面试时间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通知,过时不到者按缺考处理,面试地点在海珠区气象局。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局网(http://www.gz121.gov.cn/gqqx/hzq/)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海珠区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发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
咨询电话:84055041(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孙皓霆
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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