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不动产信息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不动产信息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不动产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区不动产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名,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三旧”改造项目的数据库项目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0月22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2日及之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不动产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六)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高明区不动产信息中心(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38号)。联系电话:0757—88638099。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近两年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③如实填写《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会同区不动产信息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82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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