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河源东源县“雏雁”工程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告
2019广东河源东源县“雏雁”工程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告
为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回村投身乡村振兴,经县委同意,决定从2019年开始实施“雏雁”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主要为本地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第一批招聘村级后备干部120名,原则上推荐报名户籍(籍贯)所在行政村(社区),特殊情况可放宽到所在乡镇。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群众基础好,服务群众能力强。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村医生和复员退伍军人,由乡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具备东源县户籍或籍贯。
以上人员系中共党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聘用。
(二)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信奉邪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涉嫌涉黑涉恶、“村霸”以及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带头或参与非正常上访事件的;
5.不能履职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6.与本人所报名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为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推荐报名。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推荐指由村(社区)党组织推荐人选;个人报名指符合聘用条件的个人自行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6日。
2.报名方式:组织推荐由村(社区)党组织填写《东源县实施“雏雁”工程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推荐人选的报名材料上报所在乡镇党委。个人报名者自行填写《东源县实施“雏雁”工程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表》(附件2),到所在乡镇党委组织部门报名。
3.报名材料:
(1)《东源县实施“雏雁”工程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推荐表》或《东源县实施“雏雁”工程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表》2份(正反面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大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信息和选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面)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1份;
(8)退伍军人还需出具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组织推荐人选和个人报名者均需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各乡镇党委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予报考。县委组织部结合报名情况会同各乡镇党委研究确定选聘岗位,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成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处理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信访维稳问题、农村治理问题、环境整治问题等农村(社区)基层突出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限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县委组织部委托有关单位负责。
(四)面试。根据选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划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和公示。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拟聘用人员在东源县政府网站、各乡镇党委公示栏、村(社区)党务公示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乡镇与后备干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培养期一年。培养期满后,由乡镇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村级后备干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被聘用人员为村(社区)后备干部,非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第一任聘期为三年,聘任期间享受现任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同等待遇。聘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续聘。
(二)使用及考核。聘用为后备干部后,与村(社区)“两委”干部一起工作,在村(社区)换届或所在村(社区)“两委”职务出现空缺时,优先推荐。选聘后备干部一并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资格联审、体检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面试及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源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和咨询电话:0762-8831323,0762-883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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