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第一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2019广东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第一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1人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发布<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度短缺专业目录>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拟在2019年短缺专业目录范围内,面向社会引进1名短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位于广州市应元路15号,成立于2009年9月,由广州市文艺创作研究所(其前身为广州市文艺办公室创作组,成立于1968年)和广州市文学创作研究所两所合并而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整合全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资源的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基地。主要任务是:承担文学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包括戏剧创作、文学创作、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广东音乐研究等;承办学术研讨等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南国红豆》、《小艺术家》等学术研究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粤剧的保护,2009年市文研院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粤剧的保护单位。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文学创作短缺专业人才1名,从事文学创作工作。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2.热爱文学创作事业,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成果。
3.符合引进短缺人才专业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资历、业绩等其他条件,详见《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2019年第一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2019年11月30日。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要求者填写“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2019年第一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需上传验证证明或鉴定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交现单位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发表的著作需上传著作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单篇文章作品需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封底)、获奖情况等材料扫描后发邮箱gzwenyanyuan@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短缺专业人才引进”。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2.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时至1月15日下午17:00时止。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初审
拟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时至1月16日下午17:00时止用人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查
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9:00时至1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地点:广州市应元路15号一楼办公室
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接受复查。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查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考核。
(四)考核评价
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严格执行面试关于报到时间等规定。
地点:广州市应元路15号一楼办公室
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价。
1.面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文学创作专业知识,通过答辩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 在面试考核基础上,结合应聘者的业绩、工作经历等情况,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引进的为拟录用人员,可进入体检环节。
3. 考核评价完毕后当场向应聘者宣布拟录用结果。
四、体检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五、公示
根据考核评价、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引进对象的学历资历等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9年11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11月30日后出生(含当日)。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咨询电话:020-83566719,监督投诉电话:020-81078210。联系方式:广州市应元路15号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办公室
附件:
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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