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中山市“333”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研究生引育计划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0广东中山市“333”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研究生引育计划第二次招聘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中山市“333”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研究生引育计划第二次招聘50人公告
中山市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持,决定开展中山市“333”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研究生引育计划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中山市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最高学历属于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5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中山市“333”紧缺急需专业博(硕)士研究生引育计划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首次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博士年薪35万,硕士年薪30万,试用期按年薪80%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博士可聘为管理岗七级(相当正科级),硕士可聘为管理岗八级(相当副科级)。二次聘任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中山市委组织部根据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每年调任一定数量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引进对象进入公务员队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3)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中山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报名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zs333/01/)进行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如下附件: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学信网学籍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③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的校级以上奖学金、三好学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证书扫描件;
④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科研论文情况;
⑤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⑥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2)国内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以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专业代码详见《专业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报考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依据材料。
4.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二)资格审核
时间为4月中旬。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进行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初步面谈环节人员,初步面谈环节不设开考比例。
(三)初步面谈
时间为4月中下旬。采用视频面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等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2.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参加体检。
(六)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山组工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国内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可根据需要提供岗位实习锻炼,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安排正式报到;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否则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一般不跨年度组织。
五、其他
(一)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可凭一周内有效交通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交通食宿补贴,省外考生1000元/人,省内市外考生300元/人。
(二)报名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招聘对象与工作单位首次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岗位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中山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0760)88338719、88338702、8811366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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