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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编制人员公告

2020-04-22 11:02:15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编制人员22人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编制人员22人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加强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8日9:00--2020年5月2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d/gdee/),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并上传个人资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需要在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
 
  2.户口簿;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上传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
 
  6.其他补充资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http://gdee.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选择期政策的毕业生,适用粤教毕〔2019〕3号文的相关规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规定的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00--2020年5月22日17:30。
 
  资格初审通过后,将通过报名网站发放准考证,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请注意带齐考试证件。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因疫情原因,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请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上公布。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报考者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存在不得聘用情形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报名不受年龄限制。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4220967(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020-87537877(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020-85513771(省环境技术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20-87532488、020-87535678、020-87537835。
 
  附件:
 
  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doc
 
  附件2: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表 .xls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