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2021年7月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为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新区维稳、综治、防邪、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曾报考政法办公室编外人员职位,本人放弃录用不满一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8日;
2.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上照片(附件2);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
(4)《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5)《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承诺书》(附件4);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
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承诺书》(附件4),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须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报名者发送报名及资格初审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zfbzhk@dpxq.gov.cn;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均需以“姓名+报考职位+联系电话”命名(如:张三+特聘岗+12312341234),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件。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至报名邮箱,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
2.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657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未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合格的可纳入政法办公室候补人才库。1年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若本人同意,可从候补人员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
七、体检
(一)范围: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另行研究决定。
九、用工模式
(一)实行派遣管理,即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二)根据有关规定,可提供用餐和住宿。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1年7月28日(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7月28日之后出生);
(二)我办于2021年3月已发布《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2021年3月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已报名的考生无需再递交报名资料,可等通知直接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政法办公室至少服务满足两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政法办公室;
(四)本公告由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9020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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