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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一季度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公告

2013-08-05 08:07:55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工作指引》,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沙区机关雇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2011年第一季度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并符合“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中国公民。
三、报名
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后,于2011年3月17日14:00—17:00到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州番禺小谷围)举办的“第三届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专场招聘会”处进行现场报名。
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照岗位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考生人数达到拟聘岗位数1:5比例以上准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筛选
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筛选出学习(工作)经验、素质与拟聘岗位最相适应的人员参加面试。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5人的,该招聘岗位取消。筛选工作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业务能力,面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计生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安排体检。
(四)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020-39096653,020-39096658。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年第一季度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2、《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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