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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2017-02-16 09:24:5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发布,计划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其中男17名,女3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至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四楼开发区城管局综合科。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安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其中男17名,女3名)。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男性年龄在20-35周岁、身高165CM以上,女性年龄在20-30周岁、身高158CM以上;
  (四)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二)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其他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择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实行合同制管理。
  (一)发布公告
  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四楼开发区城管局综合科(兴伟家具城后门前行50米处,市内可乘坐8路、12路、17路、18路公交车到达);联系人:华英、高雪;电话0851—33243432。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书(驾驶证、会计从业资格者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2份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5.领取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2月20日至2月22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6.笔试。笔试由开发区城管局牵头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7.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退伍军人优先。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在开发区城管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9.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政审时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0.公示。考核合格人员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11.录用。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开发区城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协管员签订《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协管员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2.管理和待遇。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括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间聘用工资按150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后,与协管员签订《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协管员聘用合同》,工资2500元(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本方案由开发区城管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城管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43432
  附件: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