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招考6人简章
为推进遵义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及运行,保障机场临空口岸航线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遵义关区企业,促进遵义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2017年6月1日遵关会纪【2017】1号讨论研究,经遵义海关与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商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协管人员6名。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共计6人。详见《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用工性质
合同制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法纪,品行端正,服从分配,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基本技能。具体条件见《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四)年龄在28周岁至3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该岗位工作内容具有连续性,接受岗位服务年限2年及以上者优先。
(六)具备用工单位要求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163贵州网(向社会发布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遵义市虾子镇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晴集团正大门对面)三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谢小姐0851-27333306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照片4张。
5. 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得由他人代领。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在贵州163网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高低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163贵州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协商决定是否予以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贵州163贵州网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本简章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定。
咨询电话:谢小姐 0851-2733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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