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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正安县格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2018-06-12 09:37:10 字号: | | 【 打印 】
  2018贵州正安县格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10日-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正安县格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正安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方案》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5名,职位设置:男性4名为01岗位,女性1名为02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高: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有违法记录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履行法律义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加分条件
  退伍军人在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0日—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格林镇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龚辉,电话:18209877773。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格林镇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
  ⑵毕业证书、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⑷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或红底)照片4张。
  ⑹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的考生,须提供户籍乡镇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7)退伍军人提交退伍证。
  (二)资格审查
  由格林镇纪委办公室(姚利,电话:17785235720)在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格林镇党政办公室。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当前国家民生政策(精准扶贫、合医、民政等)、十九大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6月16日下午18:00时前在格林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8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格林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布。
  若遇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法学专业、退伍军人和精准扶贫户优先进入体检,再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镇党镇办公室在体检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格林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镇纪委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八、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等额聘用。
  (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由镇党政联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九、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1-26070321(格林镇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17785235720(镇纪委)
  15519613366(镇组织办)
  点击下载>>>
  附件:格林镇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docx
  格林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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