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8贵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公告
2017年我院成功创建三甲妇幼保健院,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二期建设工程即将投入使用,届时,医院总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达1200张,为引进各层次人才助推医院发展,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招聘医技、护理、行政岗位人才共41名。
2、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专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工作热情;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其他人才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3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6:00,周末不报名)。
2、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岗位的携带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如提供证件、材料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1-33220090
3、考试:
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进入岗位面试,面试成绩按需求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满足招聘岗位优先条件的将在总成绩上进行加分,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
4、体检
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贵州省及特殊岗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放弃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6、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新招聘人员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满并经医院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按照医院《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
后续的相关公告将会在安顺人民政府网及本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密切关注。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解释权在人事科。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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